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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花錢的人做朋友」她告訴你為什麼朋友要交「這種」的,才不會白活了!

  • zoe

  • 11-29

她在我咖啡館坐,告訴我,剛從另外一個城市奔赴愛情而來,男朋友很忙又不會玩,她喜歡租界老房子,想知道有些什麼好吃好玩的地方。

我拿出紙,隨手畫了張小地圖給她,上面標注我最愛的私房菜館、日式面館、賣和果子的小店、有意思的發型工作室、旗袍定製工作室、多肉屋等等。

租界的老房子里藏龍臥虎,彙聚了有想法的老中青藝術三代,很有趣。

過了一個月,她頂著一頭紅發來了。

與第一次見面,跟我抱怨男朋友很忙又很悶不同。這次,她眉飛色舞地跟我講美食、趣事。她拿著我給的圖,掃了很多店,認識了有趣的人,做了新發型,也買了幾件好東西。

‌‌“認識你,很花錢。謝謝。‌‌”她一本正經地說。

花了錢居然謝我?

她見我不解,正色道:‌‌“會玩的人都會花錢。你教我把錢花在買快樂的體驗、美好的見識上,所以要感謝你。老公要找有責任感的,朋友就要交會花錢的,會花錢的朋友教你怎麼生活,給你帶來新鮮感。‌‌”

她的理論很新穎,仔細想想,又很正確。

十幾二十歲的時候,喜歡那些可以交心的朋友,大家在一起交換隱私、八卦,坐在校園草地上聊天到深夜。

如今,雖然也珍惜這樣的朋友,可以聊、願意聊的東西卻越來越少。
 

感情、工作塵埃落定,即使沒落定的,也急不來。很多現實卻又無解的話題,聊一次可以,第二次會煩,因為大家已經明白,生活的答案是一日一日過出來的,而不是聊出來的。

與那些反正解決不了,隻能走一步算一步的苦惱相比,更加苦惱的是一對好友,跨越半座城市來見面,卻不知道去哪玩,去哪吃飯。結果去了一間咖啡館,玻璃杯邊緣有碩大的指紋印,又去了一間酒店,每道菜又鹹又油,吃完滿街找冰水。

當我們變得很忙,就希望每一次出行都有目標,每一次聚會都高質量,每一分錢,都花在自己的體驗與見識上。

所以,我也喜歡那些能讓我有花錢的衝動的朋友,或者說,她們教我怎麼花錢。

閨蜜許許去美國以後,再也找不到一個人,願意與我一起花錢住自己家旁邊的酒店了。

許許跟我,相識有十幾年。她是一個很會花錢的人,特別擅於找到又美好又特別的小眾設計師品牌,對城中的美食更是了如指掌。

有一天,她提議我們一起去住一間新開的六星級酒店。從那以後,不出門旅遊,卻偶爾住住豪華酒店,成了我們維系友誼的重要活動。

對於奢華的酒店,我的朋友黃小姐說,它最大的作用是幫助你認識金錢在人世間,所能鋪陳的最大的舒適感。

的確,不是奢侈感,而是舒適感。奢侈是給別人看的,舒適才是自己的感受與體驗。

作為我與許許這樣的人,年輕時向往環遊世界,然而因緣際會中,結婚生子,紮根在了一個城市。發現生活並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你想要怎樣就會怎樣。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沒辦法分階段進行,往往需要我們既懷流浪夢,又行賢妻事,既做打工奴,又當逍遙遊。
 

當你無法了結一件事,再開始另外一件事的時候,就需要做一個雙面俏佳人。這個人設發展成我與許許的故事,就是兩個主婦去開房。

我們在人類極盡所有舒適的酒店里,跑步、遊泳。一個泡在大浴缸里,滿身泡泡,另外一個站在鏡子前,渾身精油。沐浴更衣完畢,讓服務員送餐,腿高高地翹在沙發上,邊喝紅酒邊欣賞城市的夜景。

當人處於極度的舒適中,說話的欲望會降到最低。你寧願細細品味酒與味蕾的碰撞,看窗外萬家燈火,也不願意去聊生活的雞零狗碎。

一定有人會說,你體會了美好又有什麼用,第二天還不是要擠在早高峰的地鐵里去上班,晚上回家琢磨男人為什麼越來越悶,孩子為什麼越來越笨。

你們說的都有道理,但事實真的不一樣。

生活是克製,而人生是放縱。克製是為了活得安穩安全,放縱則是為了活得精彩明亮。這兩種特質像一張精美畫幅上的明與暗、紅與黑,參差交錯才能讓我們感受到美與力量。無論隻有哪一種,都是缺失與遺憾。

錢來得不容易,所以我們更要知道怎麼去花。

花錢很容易,會花錢卻是修行,至少你要努力鑽研生活,知道什麼是美的、值得的,知道花錢去買哪些體驗,你才不會後悔,並且能夠留有餘香。前者關系到你花錢時的心情,後者才是我們花錢的真正意義。

我至今感謝推薦我用水牙線的那個女生。當你發現幾百塊錢,真切提升了你的生活品質時,就會感謝錢所帶來的舒適感,並且由衷地覺得生活是美好的。
 

即使有若干的不如意,它依然值得期待與珍惜。因為有那麼多人,作為品牌製造者、設計者,與你並不相識,卻奮鬥終生,為了讓你活得更有尊嚴,不必張大嘴巴掏牙齒;讓你來到世界走一趟,看到更多的光與溫暖。

這個世界上,與你關聯的人有很多,有些是通過他們的產品與你關聯。你從不孤單,更不必將自己的喜怒哀樂都拴在身邊那幾個人身上。

我最近認識一個女生,她所有的衣服都是自己買布料做的。

她願意花時間與錢去找好布料,認為決定一件衣服品質的不是設計而是面料;她知道上海有一間訂製鞋的老店,價格不貴,你卻能夠感受到自己的雙腳被溫柔對待,而不是被輕漫地套在千篇一律的鞋子里。

認識她,很花錢,也很幸福。我走在胭脂路布料一條街上,聽她講解各種面料的區別,最後服氣地掏錢買下自己喜歡並且值得的一塊布,這樣的時刻,我所獲得的富足感,遠遠超出了我花的錢。

我最喜歡的服裝設計師山本耀司說:‌‌“自己‌‌”這個東西是看不見的,撞上一些別的什麼,反彈回來,才會了解自己。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你自己是什麼樣子,在於你撞上了什麼。所以,我願意與會玩會花錢的朋友在一起,與花錢買來的美好體驗在一起,它們所反射出的我自己,是有趣、明亮、向上、豁達的。

這個道理蠻特別的...分享給身邊的大家一起來評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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