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父子戀人」苦等40年,同性戀終於合法化。沒想到辦結婚登記時卻被拒絕,理由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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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7
他們是一對美國同性伴侶,彼此相伴了40多年,但他們的關係除了被自己認可外,並未得到當地法律的認可。兩人逐漸老去,如果哪個人的健康出現問題,為了讓另一人能順利探望,並繼承財產,兩人想了個辦法來鑽法律的空子。
年紀較大那位把年級稍小的那位收為義子,並去做了法律公證。通過收養讓伴侶享受合法的權利,這是同性戀人常用的方法,也是當地法律中的灰色地帶。
他們覺得已經等了40年,同性戀都沒有變為合法,再等下去恐怕也是奢望。於是,兩人辦理了收養手續。然而,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三年後同性戀婚姻在該州通過決議,變為合法。
兩位老人趕緊去辦理結婚登記,但卻被登記處拒絕了。因為他們是認證了的養父子,不能進行合法登記。兩人一籌莫展,在一起40年,沒想到建立合法婚姻關係竟然這麼困難。
他們又到當初辦理收養手續的地方,要解除收養關係,但又被拒絕。理由是,法律不是兒戲,兩人既然鑽了漏洞,就不能再獲得法官的同情。
就這樣,這對相愛了40年的伴侶,最後只能用父子的名義生活在一起。雖然很多網友都是異性戀,但他們卻認為「愛了這麼多年,就是異性也不一定能這麼深情到老啊,法律能否讓位於大愛?讓老人有個完滿的結局?」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