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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傻子」拉高了全世界的「心智」!做人,到底是要聰明一點還是傻一點呢?

  • zoe

  • 11-29

最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做人,是聰明一點好,還是傻逼一點好。

這世界,聰明人太多,所以作為傻逼,特別刺眼。

但是我也認為,有時聰明人的心智,反而需要靠傻子來拉高。不信?

用奔跑搞定一切的傻子

在我的心中,有一個奔跑的傻子的高大身影,20年前在我腦中從來都揮之不去。他的名字叫阿甘。

由於智商隻有75,他與周圍的人交流都成問題。隻是勉強聽得懂別人的嘲笑。

由於從小在生活的環境里都會受到小夥伴的欺負,腳畸形需要矯正,身材弱小無力還擊,終於有一天,他學會了一樣事情:奔跑。


 

奔跑變成了他扞衛自我的武器,變成了他的生活方式。上學用跑,放學用跑,遇到任何問題都用跑來解決。

他的小身影穿越公路,穿越運動場,他活在自己奔騰的內心,對外部世界不管不顧,往往留給世界一個令人吃驚的背影,和一掠而過時的驚鴻一瞥。

那些欺負他的夥伴們,沒有誰能跑得過他。

跑,理所當然地,就變成他最大的標誌,最大的特長。

除了這個特長,他還對世界滿懷善意。

一個智商75的人對世界懷有惡意的話,除了自暴自棄,自我破壞,又能干什麼。

好在,阿甘從小感受到媽媽的愛,還有那個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珍妮,他心中的女友。對他的關心。

因此後面的劇情就變成了一個傳奇,一個傻子創造的傳奇。

他樂天知命,接受每一次命運的安排,不加思索,發揮本色地活著。

他參加橄欖球比賽,因為善跑,為自己的球隊創造了傳奇成績。並且這個傻子,依靠跑步進了大學。

他去參加越戰,在越南叢林里最危急的時刻,記著戰友的一句話:跑。然後發足狂奔,迅速逃離已失陷的火線。在自己的連隊損失慘重的情況下,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他是個善良的傻子,所以當他發現自己連隊的兄弟都沒他跑得快,沒跟上來時,他又往回跑,去尋找自己的戰友。他一次一次從叢林中找到受傷倒地的戰友,一個個將他們背了出來。他發現自己的長官身受重傷,下肢被炸斷了,長官要求他將自己一槍崩了,來個速死,他不聽,將長官也背了回來。
 

當長官拖著被截肢的殘體,從此開始自暴自棄的人生時,阿甘卻能在屁股中彈後,躺在戰地醫院的病床上,一人舔著兩支冰淇淋(有一支是受傷的長官沒心情吃,他給吃了),大快朵頤,享受一個光榮受傷的戰士的療傷福利。你看,傻逼就是如此沒心沒肺,聽天由命,簡單快樂。

為了打發受傷療養的無聊時光,他還玩起了乒乓球,結果,由於一玩乒乓球他的整個頭腦都異常專注於這個小球,他很快打乒乓球的技藝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這又讓他獲得了一個意外的機會:隨尼克鬆訪問中國大陸,接受毛澤東的接見,並作為美國訪問中國大陸運動員與中國運動員比賽。

在從部隊複員以後,由於他最好的戰友,戰死沙場的鮑勃生前最大的願望是開一隻捕蝦船,阿甘的人生使命便是幫戰友完成生前遺願,他用自己的複員費,以及作為乒乓球名人收到的廣告代言費,去購買了一艘二手捕蝦船。

而且,就在此時,他的截了肢的部隊長官也找到他,來到他的船上,擔當他的大副——在醫院養病時,他曾嘲笑阿甘:“你要是當了捕蝦船老板,我就來當你的大副!”此刻,這個自暴自棄的軍官,不僅是為了踐行他的“諾言”而來,更是從阿甘這樣一個傻子身上汲取力量,重新找到了生活下去的信心。

在艱難挺過了最初的一無所獲以及戰勝了一場超強台風後,回饋來了:由於阿甘的捕蝦船是唯一的行業幸存者,開始獨享天賜的魚蝦資源,他們開始販賣一船船的蝦,以及蝦製品,然後,他——發——財——了。一個傻子,成為了成功企業家,登上了商業雜誌的封面。

在功成名就卻擺脫不了寂寞之際,他日日思念的青梅竹馬愛人珍妮忽然來到了他身邊,這個與阿甘完全生活在不同世界的女人,終於接受了這個傻子,與他有了一夜之歡。但次日清晨,珍妮又從他家中、他床上消失了。他迷茫、困惑……智商75的頭腦想不通愛情的難題,於是,他從痛苦迷思中醒了過來,從椅子上起身,開始——跑步!

這是我最喜歡的段落。始於痛苦,達於壯美。似乎是出於即興,原因是無法擺脫痛苦和困惑。他開始跑起來。
 

他跑到城鎮的邊上,覺得不過癮,繼續跑,跑到海洋的邊上,還覺不過癮,接著跑,最終,他的雙腿奔跑在美國的土地上,跑完一條公路又一條公路,跑得胡子拉碴,跑得頭上生出一尺來長的亂發,跑得面容清瘦,他完全是一個奔跑的怪傑。他的身影掠過了許多陌生人錯愕的臉龐,他在與一個又一個陌生人擦肩而過時留下令人瞠目結舌的背影,電視開始報道這位跑步穿行美國的怪人,粉絲自動追隨而來,跟跑在他身後,組成一個龐大的跑步隊伍,這些人覺得找到了自己追隨的偶像,尋得了人生的意義,廣告商也從他身邊找到了引爆流行的靈感……

但他終究是為自己而跑的。他創造的奇觀留給了世界去驚歎。他卻隻關注自己的內在。終於有一天,他突然停下了腳步,他感覺自己累了,可以結束奔跑了。於是,他步行回家了,身後的追隨者隊伍充滿困惑地自行解散了。

為什麼我會喜歡這個段落呢?雖然他創造了那麼牛逼的奇觀,但他終究,隻不過為了一個傻逼的內心。當內心問題解決,他的牛逼行動便告結束。至於世界,與我何干。

這種大愚境界,需要何等的大智,才能抵達。

但對一個傻子來說,它卻是自然而然的。

後面我們知道了,珍妮的不辭而別,是因為自己身患絕症,無法為人妻,她找阿甘一夜之歡,是因為她覺得欠阿甘一份愛。而作為跑步穿越美利堅的英雄再次出名後,阿甘收到了珍妮的電話……她讓阿甘前來與幾歲的兒子相認。

《阿甘正傳》這部電影獲得了1994年的奧斯卡最佳影片獎。阿甘精神不僅風靡美國,在當時中國也引起一陣旋風。但我覺得,這部電影的基調是悲傷的。一個傻子,他擁有的資源是極其有限的,生活給他的太少,他甚至無法與相愛的人在一起,但正因為他是個傻子,反而能用傻子的毅力和單純,去創造生活的奇跡,就像一道微弱的光,隻要足夠專注聚焦,也能變成一個亮點,讓自己的生命不至於徹底暗黑。每個生命都應當發光,哪怕是個傻子。
 

希望無用?

1994年,與《阿甘正傳》同台競逐奧斯卡的,還有部電影,叫《肖申克的救贖》。由於阿甘這個傻子實在太過耀眼,乃至於遮蓋了這部電影的光芒,但絲毫不影響這部電影後來在眾多影迷心中的地位,它也成為一部可以穿越時間的經典。

 

在我看來,《肖申克的救贖》里的主角ANDY,也是一個傻子。他是另外一種意義上的傻子。他是一個銀行家,銀行家都是聰明人,高富帥。但他卻有一種傻氣,他的傻,不是出於智商太低,而是固執地活在自己的精神維度上,不與這個世界妥協,或者說,他是一個純種的理想主義者。

這個電影講述的故事是,ANDY這個銀行家,被“沒卵的訟棍”和僵硬的司法體系錯判為殺死妻子的凶手,被送進了監獄,服無期徒刑,他花了20年的時間,在監獄的牆上挖了條地道,成功實現越獄。

ANDY是一個倔強的人。剛進監獄,他就不服從監獄里的遊戲規則,往往成為吃虧的人。尤其有一個雞奸愛好者對他懷有濃厚的興趣,不搞定他不罷休,由於他的一次次反抗,他也一次次遭到海扁痛揍,直到後來,由於他發揮銀行家天賦幫典獄長做假賬洗錢,這才獲得了特別庇護。

雖然成為典獄長的“特別財務助理”,但當他意外獲知自己冤案有新證據,要求典獄長幫助申訴卻遭到拒絕時,他憤怒之下,毫不含糊地罵典獄長是個沒腦的傻逼。懷有私心、不希望ANDY因為出獄使自己洗錢黑幕暴露的典獄長一怒之下,將他關黑屋一個月,也徹底斷掉了他的申冤之路。

作為一個中產階級,ANDY是一個不可救藥的浪漫主義者。他幫監獄里最凶悍的獄警解決了一個避稅問題後,索要的報酬,就是讓獄警為跟他一起外出勞工的獄友一人買一瓶冰鎮啤酒,讓自己的獄友們喝著冰爽的啤酒,享受著“陽光灑肩頭,仿佛自由人”的浪漫一刻,而不喝酒的ANDY自己則靜靜呆在一旁,看著自己創造的這美妙場景。
 

作為給典獄長干洗錢黑活所獲得的回饋“恩典”,他不是為自己索要什麼,而是要求給政府寫信,請求政府組織捐贈舊書,在監獄里建一個圖書館,幫獄友兄弟們提升文化知識。在一封封信石沉大海後他繼續寫信寄信。終於有一天,他的傻逼式的堅持獲得了回報。一大批書運進監獄了。圖書館得以建立。

而有一次,正在典獄長辦公室翻閱清查一大批舊書的ANDY,從書堆中發現了一張唱片《費加羅的婚禮》,當時管他的獄警正在上廁所。他偷偷將唱片塞進了典獄長的唱片機,連接上了監獄里的高音喇叭。數十年來頭一遭,鯊堡監獄的上空,響徹雲宵的,不是凶狠的訓話,而是醉人的女音,“唱出難以言傳的美”。獄警被ANDY反鎖在廁所里,抓狂地敲擊廁所門警告ANDY開門,而ANDY,則完全陶醉於那優美的音樂,以及整個監獄的犯人被音樂所震撼和啟蒙的那種快樂里,根本不計後果是什麼。直到監獄里最凶悍的獄警破門而入,中止了美妙的音樂。

這麼一位不合時宜的浪漫分子,一個不妥協的搗亂鬼,一個根本不將權威放在眼里的死硬派,不是個傻逼麼?

不,他最傻逼之處還在於:他試圖用一把可以藏身於書本中的小錘子,在監獄的牆上挖出一條隧道,以便自己逃向自由。當製度和他人不能給自己一個公正,他準備給自己一個公正。

在擁有常識的正常人看來,這種想法根本不值一哂。而且,這個浪漫的家夥,好像不是活在監獄里,而是活在自由世界,他一遍遍地給以RED為首的身邊死黨夥伴們,宣講一個叫“希望”的詞彙。他的人生理念是:隻有希望,才能賦予生命意義。

一個面臨終身囚禁命運的家夥,在監獄的高牆內,到處宣揚人生要懷有希望,是什麼感覺?那不是個傻逼嗎?

作為鐵杆哥們,比ANDY年長不久、牢齡也長不久的RED,就屢次苦口婆心,勸他做人要現實點,希望無用,有希望很危險,不要像個傻逼一樣。
 

牢底坐穿是個什麼感覺?就是內心的魔鬼逐漸被扼殺,人被體製化。年輕時殺了人、坐了60年牢的老布,成為一個慈祥的老頭,當他假釋出獄以後,發現自己連過個馬路都不會了。在監獄里高度體製化了的老布,最後房梁上一根繩子結束了無意義的殘生。

曾奉勸ANDY不要對人生抱無謂希望的RED,也在40年後終於走出牢門,結果發現,在超市打工,連上個廁所都要舉手喊報告。不喊報告他根本尿不出尿來。

這就是體製化的力量。

讀者朋友看到這里請反思一分鍾:你以為你過的是自由的生活,但你是不是也被實際上狹隘的生活高度體製化了,你的想象的翅膀被禁錮住了,你也把身邊那些對生活懷抱殷切希望的人生視作不成熟的傻逼?

最後,出獄之後卻過不了自由生活的RED,還是遵循著ANDY曾經給他作過的暗示,最終奔向了新生活……

至於ANDY,他在自己服刑的第19年,在申訴的希望完全破滅之後的N年之後,從自己的牢房里神秘失蹤了。後來經查發現,他牢房的海報後面,有一個神秘的大洞,通向監獄的下水管道邊,在一個雷電交加的夜晚,ANDY從自己挖的洞里爬了出來,借著雷聲的掩護,用石頭將下水管道砸開個大洞。然後從又髒又臭的下水道,爬向了新生……

由於一切都是有計劃的,運籌多年,策劃周全,ANDY從下水道爬出的第二天一大早,一個西裝革履氣宇軒昂的的人,來到銀行,用多年來做假賬時使用的假人名假證件,提走了20年來積累的一筆巨款。那正是典獄長多年來洗錢的罪惡所得,最終,落入了ANDY的腰包,作為他20年冤獄的補償。而發現ANDY越獄後沒多久,州警察武裝出動,奔向鯊堡監獄,來抓惡貫滿盈的典獄長……因為有人舉報他,將20年來的假賬記錄寄給了報社……

是的,ANDY花20年之功,成功越獄。常人的聰明,讓人斷掉了不切實際的希望,以及在希望主導之下的進取之心、研究意誌。而ANDY,懷抱希望,並且在漫長的被囚歲月里,通過書本上得來的地理知識,學會了辨認各種石頭,並分解石頭……
 

時間,壓力,一把小小的釘錘,以及一張足夠大的海報……以及希望本身,這就是通向自由的條件。

傻逼,有的時候實際上就是堅持做自己的人。由於過於堅持夢想,從而在外表上看“不合時宜”的人。

電影中的這兩個角色,正因為他們身上的傻逼氣質,震撼了電影觀眾,成為20年來不過時的記憶,成為很多人的精神力量。

可以不誇張地說,這兩個傻子,拉高了全世界的心智。

因此在這兩部電影問世的20年後,我的內心仍向這兩個傻子致敬。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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