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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男大生婚後1小時閃提離婚 女方氣炸求償128萬

  • 12-06

「閃電結婚」的案例我們見多了,但是「閃電離婚」的情況你聽過嗎?根據大陸媒體報導,雲南一名1995年出生的在校男大學生,領證結婚僅一小時後就想要和對象離婚,他認為婚前已經跟女方分手,之所以會草率地決定結婚,是因為女方在分手期間多次發短信騷擾和刺激他,而且男方婚前甚至沒有通知父母,僅向父母謊稱學校需要戶口名簿。
女方1997年出生,是一名護士,她認為男方1小時就悔婚存在故意騙婚的行為,理應賠償自己30萬元(約新台幣128萬元)。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經過戀愛,並在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下才會結婚,因此對離婚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對此網友紛紛提出個人看法,「結婚前已經分手!?好荒唐的理由」、「想結婚就結婚,想離婚就離婚,婚姻真的是一場兒戲嗎?但是法院的判決也太不人道了吧,這麼過下去兩人也不會開心啊,強摘的瓜不會甜呀」、「這還沒破裂? 不准離難道就逼著他們湊合過?不相愛又互相仇恨的兩個人」、「離不離對女的都是傷害,不離,女的不幸福。離了,女的秒變離異女,以後再婚就是二婚了」。
部分網友認為男子是故意報復女子「估計這男的嫌女胡攪蠻纏的煩了,故意和女的去扯證想馬上離婚,讓女的變成有婚史來報復她」、「分了以後女的一直騷擾男的,男的索性就跟她扯證,然後馬上離婚報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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