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所謂的工作能力,是由這25個特質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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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my
- 09-15
我們經常說的工作能力,究竟包含哪些具體能力呢?如果不能把它具像化,就很難真正的發現自己缺點或者優點!
而依照哈佛大學教授高曼博士的研究,工作能力包括以下25個特質:
1.情緒的覺察力: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情緒狀態,以及這些情緒所帶來的影響;
2.正確的自我評價:能了解自己的優點和缺點,以及處理自己情緒的能力;
3.自信:肯定自我價值,並在衝突時,能以自我肯定的方式來進行溝通,解決問題;
4.自我控製力:能抑製衝動,冷靜面對各種壓力;
5.值得信賴:工作表現合乎職業道德,能自我管理;
6.認真負責:對工作盡職盡責,遵守承諾,完成工作任務;
7.適應力:能及時調整自己的狀態以符合不斷變化的環境;
8.創新:思維活躍,願意探索新的方法,以求更佳的表現;
9.成就動力:願意為追求卓越而不斷努力,設定富挑戰性的工作目標;
10.工作承諾:認同團體,願意為組織的目標全力以赴;
11.主動: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12.樂觀:對未來充滿希望,不受一時的挫折影響,堅持達到目標;
13.了解別人:寬容和仁愛,了解別人的想法和感受;
14.服務導向:能預知、了解並樂於滿足客戶的需求;
15.協助他人發展:了解同事的發展需求,並且樂於支持和協助;
16.習慣多元化的團體:了解成員之間的差異性,能尊重別人的意見;
17.政治意識:能正確把握組織內的政治關系,具有良好的政治敏感度;
18.說服力:能發揮說服藝術,有效進行溝通;
19.溝通力:有很強的溝通能力,能傳遞清晰信息;
20.領導力:能激勵並領導團體成員去完成任務;
21.催化改變:能引發必需的改革,並克服改變所產生的障礙;
22.衝突管理:能有效進行協商,並解決爭議;
23.建立人脈:有良好的交際能力,能培養互利的人際關系;
24.分工合作能力:能與同事一起工作以達成共同目標;
25.團隊精神:在團體中能尊重、協助其他成員,有很強的團隊精神,能增加團隊凝聚力。
想要在職場中站好重要位置,就一定要牢記以上幾點噢!分享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