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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是有罪的

  • alphago

  • 04-22
我回去看母親,還沒到家,就看見鄰居的門前,圍了不少人,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正坐在人群裡號啕大哭,看那女人穿衣打扮和氣質,像是大城市裡來的。旁邊的許多人就勸:“走吧,走吧!你光在這兒哭也沒用,還是回去吧,大家都冷靜冷靜,這麼多年的事兒,不是一天就能解決的,孩子心裡也委屈。”我停下,問鄰居出了什麼事兒?王大嬸說:“林子他媽回來啦!”我走近,仔細看了一番,才認出來。林子他媽是在他小學五年級的時候走的。那年,林子的爸爸給一家工廠跑業務,跟一個女人不清不楚,弄得人盡皆知,好強的林子媽,一氣之下快刀斬亂麻離了婚。也許是被氣瘋了,離婚時,她拒絕要小林子,說要留下他,不能讓那兩個賤人瀟灑快活。我還記得,她走得時候是一個夏天,我正放暑假在家。 在她家的門口,她提著一個沉重的提包,當年十多歲的小林子,兩隻胳膊像蛇一樣死死纏在她的大腿上,哭著不讓她走。她雙手扒開孩子的手,恨恨地走了。頭也沒轉。這一走,就是十幾年。這些年,作為鄰居,我親眼看著,沒了媽的林子,整天穿得髒兮兮的,被別的小朋友欺負,以前活潑的他像變了一個人似的。他的爸爸並沒有娶了那個破壞家庭的女人,單身帶著他過了三四年,後來,經人介紹結了婚, 不久,又生了孩子。正值青春期的小林子叛逆,看不慣這一切,天天與後母作對,甚至偷偷打弟弟。在後媽的哭訴下,父親只好將他送去了寄宿制學校,一個月才回來一次。林子,學習不好,初中高中六年,長期占著倒數第一的位子。好不容易混到高中畢業,就出去打工了。好在,他還算吃苦耐勞,經過幾年的努力,從小小的售貨員幹起,做到了幾家連鎖店的管理人員。如今,林子的母親回來了,原來,離婚後她去了外地,多年來孤身一人,拼命賺錢。現在終於過上好日子了,回來,就是想重新認回兒子,把欠他的都補上。哪知,她找了多少次,林子根本就不肯見她。剛剛是在別人的幫助下,撥通小林子的電話,可惜,電話裡林子一通罵,質問她:自己穿髒衣服時,她在哪裡,自己欺受負時,她在哪裡,自己孤孤單單沒人管時,她在哪裡?現在不用她這個媽了,她才回來,說死也不會見她! 或許林子,有一天會原諒這個當時無奈離開的母親,但是,母親離婚時放棄他,硬生生扒開他雙手的那一刻,卻永遠不可能抹去,會刻在他的心裡,一輩子。而離開母親後,他受過的苦,也將成為永恆不變的記憶。而小林的媽媽也一樣,因為她放棄了孩子,這自責、糾結的痛苦將會伴隨她一生。 02我曾經有個表嫂,人長得漂亮,和我很談得來,開朗要強的表嫂,一直嫌表哥安於現狀,經常抱怨他不肯出去打拼。孩子三歲的時候,表嫂選擇了離婚,去尋找更好的生活。為了能夠“一身輕”,嫁一個好男人,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她連爭取一下都沒有,直接放棄。離婚後的表嫂,不久就嫁給了一個有錢人,跟隨著去了南方。她很想孩子,但不敢去看,因為自己主動放棄,婆家不讓她看。打電話回去表哥一家一聽是她的電話,直接就掛掉,後來乾脆連掉話號碼都換了。想孩子心切的她便經常找我,打聽情況。有幾次,她寄來許多孩子的衣服,都是名牌。我送去,表哥一家人看都沒看,直接拒絕了,我只好,又給她寄回。漸漸地,發覺表哥一家對我產生了戒備,甚至旁敲側擊說過幾次,懷疑我給她傳遞孩子信息。我也是可憐她思子心切,但是,夾在中間確實為難。便很少與她聯繫。其實他們離婚時,孩子才三歲,對她的記憶並不深刻,爺爺奶奶,以及後來表哥娶的媳婦對孩子都很好,漸漸的孩子已經將她忘掉了。去年,我去她所在的城市,與她匆匆見了一面,從手機裡翻出一張我與孩子的合影給她看,只見她抱著手機,眼淚劈哩啪啦地往下掉。她說,這些年,想孩子想的心生疼,常常在街上看到差不多大的孩子,就會愣神。後來,自己又生了孩子,精力分散了一些,她以為自己會慢慢淡忘,可是,依然不能提起,如果有一點風吹草動,便會想起那個孩子,忍不住悲從中來。她跟我說:“你知道嗎?我從來沒有後悔過離婚,因為我跟你表哥真的不是一路人,可是我後悔死了當初放棄孩子,我竟然連爭取一下都沒有,孩子長大了也不會原諒我,不會認我這個親媽。”她哭得涕淚橫飛。我只好安慰她,等孩子長大了,我給你做證,告訴孩子,你一直惦記她。可是,話雖如此,我不敢想,有一天孩子知道了真相,如何能夠原諒這個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放棄孩子的母親。對於離婚的女人,我非常佩服阿美,當年她離婚,家人都在勸:“千萬不能要孩子,三十多歲了,帶個孩子能嫁到什麼好人?如果要了孩子,以後的人生就完了!”阿美沒有聽從家人的勸告。她用淨身出戶換來了兒子的撫養權。自己帶著兒子在外面租房住,除了孩子幼兒園的學費、房租,她那點微簿的工資所剩無幾。離婚不久後,本來給她幫忙的母親又得了腦血栓,她一個人帶著孩子,要上班,還要抽時間照顧母親。她白天上班,晚上做零活兒,毛巾加工、手工插花、編椅子什麼都幹過。一年四季捨不得給自己添件新衣服。為了給兒子更好的生活,後來,她狠心摔了機關單位的“鐵飯碗”,做起了生意,一向柔弱的她,硬生生把自己煉成了一個女強人。在養育兒子的過程中,她慢慢地學會了堅強,學會了努力奮鬥。雖然她恨透了那個男人,為了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心智,一直對孩子說:“雖然爸爸媽媽不在一起生活了,但是爸爸依然愛你。”她培育了一個陽光的男孩兒,也在這個過程中,慢慢放下了對那個男人的恨意。心平氣和地接受了現實。孩子上初中的時候,她遇到了一份愛情,重新走進了婚姻,開啟了一段美好的生活。這是我見過最勵志的離婚女人。可能是同為母親的原因吧,我每次聽到離婚的女人說,不要孩子,我就非常的心痛。十月懷胎,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孩子,除了那絕少數,極沒人性的,這種“生離”,任哪一個母親,定會痛不欲生。歌裡唱得好“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根草!”可見媽媽在孩子生命中的重要性,不是其他人所能比的。一個女人,結束婚姻後,為了自己未知的幸福而拋棄孩子,這是絕對不可原諒的。把孩子當作籌碼,當成報復“賤人”的武器,更是不道德的。也有一些女人說:“離婚後經濟條件不允許,所以才忍痛放棄了孩子。”我可以相信這些理由。但是,我只想對這些女人說:你可以為放棄孩子找到最合適的理由,然而,在你的內心面前,你的理由將是一片無力的蒼白。這個被你放棄的孩子,他就像紮在你心上的一根刺,不動也罷,但凡一動,就會扯心扯肝的痛,這些別人無從知曉,只有你自己才能深深體會,並在暗夜裡獨自以淚療傷。沒有哪一個孩子是求著父母來到這個世界的。你將他帶來,就要等於帶來了責任,你如果不能給他一個完整和美的家庭,那麼在離婚時,最起碼,請不要主動放棄他。女人本弱,為母則剛。我們聽說過,也見過那麼多偉大的母親,她們無一不在告訴你,吃苦受累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可怕,有一天雲開霧散,你們的生活將多姿多彩。 如若不然,你要知道,那些不肯要孩子的母親,即便你擁有再好的藉口,也無需任何去譴責,你內心深處那個真實的自己,已經將你,定為了,一個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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