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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一事無成?因為你“太!勤!奮!”

  • alphago

  • 05-16

01

如何成為一個越勤奮卻越失敗的人?關於這件事,我有足夠的發言權。

本科畢業後,我在一家大型零售企業工作過,做品牌行銷。那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所以做得分外帶勁。

我每天7點半到公司,吭哧吭哧幹到下午6點下班,再在辦公室點個外賣,加班到晚上10點多回家。

然而前兩個季度業績排名出來,整個部門,我倒數第一。有個同事,幾乎沒看到他呆在辦公室,

業績卻一直穩居榜首。我不服啊,我跑去質問他。我不無哀怨:“上帝是不是患了白內障啊,看不到我的努力?”

同事答: 身為品牌行銷人員,你對業務方向的發展不敏感,對人際關係的管理能力又欠缺,一直呆在辦公室是沒用的。

恕我直言,你那叫辛苦,不叫勤奮。所謂醍醐灌頂,一定說的就是我當時的感受吧。

02

曾經結識過一個朋友,因為他換工作很頻繁,就叫他換先生吧。換先生是我見過最勤奮的人。

每天工作時間都在12小時以上,週末時,換先生就去參加各種聚會,擠進各種“圈子”,

幾年下來,換先生微信中的連絡人已有5000,加入的微信群也有幾百個,換先生說,這些都是我的人脈。

換先生的事業卻越做越差,先是自己創業,然後經營不善去上班,但一直都是普通員工,工資收入越來越低。

為什麼會這樣?其實,換先生的勤奮,只是看起來很努力,是一種表面的儀式感。這種努力既沒有現實目標,也沒有使用效率。

沒有內涵的勤奮,從來不等於真正的努力,自然越辛苦,越失敗。

03

還有一類勤奮叫“偷懶式勤奮”。每個單位,應該都有這樣一類人:

他們在單位工作的時間久,平時也兢兢業業,但一直都成不了管理層,收入也多中等偏下。

不要以為這種結果不公平。作為老員工,做同樣的工作,他們本應該比普通同事更有效率,更能節約時間。

換句話說,普通員工需要1個小時才能做完的事情,老員工應該半個小時就能夠完成,他們應該比普通員工更輕鬆。

然而,他們依舊那麼勞累,依舊每天忙得讓人感動。原因只有一個,

他們在重複性地做一件事情,卻缺乏有益的思考, 他們在重複性地做一件事情,卻缺乏改進與提高,

這看似勤奮,實際上也是一種偷懶。 這樣的人,自然只能一輩子呆在底層。

04

我們常說的一句話是,你要十分努力,才能看起來毫不費力。

這句話當然不錯,但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你要真正勤奮,才能看起來毫不費力。

職場中的勤奮,其實至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肢體勤奮,這體現在工作時間與工作效率上,

另一種是思維勤奮,這包括擺脫慣性思想、把事情想透徹,樹立精准的目標等。

只有肢體和思維並進,才是真正的勤奮,否則,只能算是辛苦,或者是疲於奔命。

比如,你每天都在和客戶溝通,卻從來沒有對客戶進行過分類管理,

比如,你堅持每天睡覺前看幾頁專業書籍,但第二天就忘記了,

再比如,你每週參加一個策劃專題會,但連會議筆記都不願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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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充其量只是身體上的勤奮。我們常常重視身體上的勤奮,卻忽略思維上的勤奮。

05

很贊同咪蒙的一種提法:我們身邊存在著一種“勤奮歧視”。我們不崇拜努力,更崇尚天才,崇尚舉重若輕。

但比起“勤奮歧視”,更值得關注的,是“勤奮幻覺”。你以為你很忙,其實你是在浪費時間,

你以為你在努力,其實你是在刷存在感,你以為你在努力,其實你只是感動了自己。

為什麼同事早已在這個城市定居下來,你卻每天只能從出租屋匆匆趕往地鐵站?

為什麼別人早已財務自由,你依舊在菜市場和小販為五毛錢而爭吵?為什麼在職場上,別人總走得比你快?

許多人之所以一事無成,只因他們拼命瞎忙,從不深度思考。如何讓人生走上更高階層?辛苦沒用,你得真正勤奮。

忙碌是一種癮,它可以讓我們生活“充實”,但只有務實的勤奮,才能帶我們去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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