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錢人這麼想
  2. 職場能量
  3. 職場法則

超商大夜班22K、月休4天、限吃報廢食品! 網傻眼:夠狠的啦

  • 12-22

「這樣的徵才廣告違反《勞基法》吧?」

有網友分享彰化縣員林某超商誠徵大夜班門市人員,不但月薪只有22000元、月休僅4天,還限制吃飯時間15分鐘,不得叫外賣也不能自己帶便當,只能吃店內的報廢食品,且3個月試用期若未通過將不給薪,po文引發網友們熱議紛表示「傻眼捏」、「優渥薪水?22K很優渥?」、「這是反串文吧?不過也是夠狠的啦」!

▲有網友分享彰化縣員林某超商誠徵大夜班門市人員,不但月薪只有22000元、月休僅4天,還限制吃飯時間15分鐘,不得叫外賣也不能自己帶便當,只能吃店內的報廢食品,且3個月試用期若未通過將不給薪,po文引發網友們熱議!(圖片翻攝爆廢公社)

原po在「爆廢公社」分享該超商徵才啟事,職缺為大夜班門市人員,但月薪竟只有22000元(含大夜津貼),且僅月休4天,尤其注意事項更註明無經驗者若被錄取,須職前訓練1周,但訓練期間不支付薪資,還須自行負擔1天800元的培訓費,若未達到店長要求須再延長1周,最後若還是未通過考核,將直接辭退不支付薪資,若通過考核,還得簽下切結書同意放棄4天例假且不索取加班費,此外,3個月試用期不按發薪日發薪,試用期過後則一次發3個月薪水,若未通過則不發,另吃飯時間15分鐘,不得叫外賣也不能自己帶便當,只能吃店內的報廢食品,且食用前須結帳,讓原po直呼「這樣的徵才廣告違反《勞基法》吧」?

網友們看了紛表示「靠腰咧~後面更扯,只能吃報廢東西不能自己帶便當或外送,還只有15分」、「這很明顯就是前員工貼的啊」、「員工聚餐吃店內報廢食品還要結帳,快笑死!這是殺小」?

相關文章

  • 相關關鍵字:

精彩好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