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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男把「全家當自己家」,連續半個月行竊,價值竟高達3萬多!

  • 10-13

32歲男把「全家當自己家」,連續半個月行竊,價值竟高達3萬多!

高雄市32歲蔣姓男子,去年8、9月間連續多日、累計16日進入全家便利超商行竊商品,他拎著塑膠袋從容盛裝竊取物品養家,從泡麵、零食、飲料到昂貴的雞精,累計商品價值3萬多元,被橋頭地院判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高雄市32歲蔣姓男子,去年8、9月間連續多日、累計16日進入全家便利超商行竊商品,拎著塑膠袋從容盛裝竊取物品養家。全家超商示意圖。

判決指出,2020年10月間,蔣男才因竊盜案服刑期滿出獄,去年9月14日12時18分許,蔣進入燕巢一家全家超商竊取商品正欲離去之際,被該店副店長當場查獲並通知店長,員警趕到前趁隙逃離,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盤點比對店內商品後,訴警提告。

根據店內監視器發現,蔣從去年8月20日起的約半個月內,幾乎天天上門行竊,清查發現,累計竊取約26樣商品,包括泡麵、零食、飲料到昂貴的雞精,累計26件商品,價值3萬606元。

蔣到案坦承犯行,員警並在其住處起獲尚未食用的白蘭氏雞精2罐,橋頭地院審酌蔣因身體因素無法工作、需扶養配偶、累犯等情況,依竊盜罪,共16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

夫妻狂竊超商16商品 大吃大喝後倒頭就睡

38歲吳男與41歲黃女夫妻檔,日前到台北市南港車站附近全家超商,假裝成購物客人,數分鐘內將超商內共計16項商品偷走,還到附近大樓內大吃大喝後倒頭就睡,警方循線找到兩人後傻眼,當場把兩人叫醒後逮捕。

38歲吳男與41歲黃女夫妻檔,日前到台北市南港車站附近全家超商,假裝成購物客人,數分鐘內將超商內共計16項商品偷走。

警方調查,當時超商店員盤點架上商品,發現有數量短缺,疑似有多項商品遭竊,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查看,發現有一對男女進入超商後,趁機竊取商品並放入隨身背包後離去。

因整個行竊過程不到10分鐘即遭店家察覺,店員在大樓附近查看,赫然發現該兩名竊嫌在經貿二路上大樓裡,趕緊通知警方到場協助。

兩人竊取的商品包括炸雞、果凍、藍莓巧克力、三明治、奇異果、玉米筍等等,甚至還有需要微波的雞胸肉,都被他們拿去自助微波後竊走,共計有16樣總計約1000元的商品。

吳姓夫妻有多項竊盜前科,兩人向警方宣稱是因為錢包掉了才不得已下手行竊,警方訊後依觸犯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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