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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審定結果:許淑華論文確有「不當引述」但未達撤銷學位程度

  • 10-13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碩士學位論文被指涉抄襲案,逢甲大學歷時兩個月審查,今完成審查程序,確認許淑華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程度,要求許淑華應在本學期內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碩士學位論文被指涉抄襲案,逢甲大學歷時兩個月審查,今完成審查程序,確認許淑華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擷自逢甲大學臉書、資料照;本報合成)

許淑華2009年在南投市長任內取得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在職專班碩士學位,當時以「公部門結合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研究─以南投市為例」的碩士論文,被指涉抄襲公所部屬謝百傑之研究報告,被民進黨南投縣議員參選人曾琮愷向人事行政總處提出告發,雖然謝百傑聲稱是他主動提供未發表的報告給許,惟該報告早於2008年11月就已經投稿並發表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研習論壇」95期期刊,曾琮愷據此強調,許、謝2人是共犯結構,侵犯了公部門著作財產權和智慧財產權。

確有「不當引述」 未達撤銷學位程度

逢甲大學指出,有關檢舉逢甲大學經營管理學院畢業生許淑華碩士學位論文涉及抄襲之學術倫理案,依據本校組成「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完成審定程序後,確認許淑華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因許淑華論文全文共227頁,不當引述內容32頁,但整體論文仍屬許淑華原創,雖存有引用瑕疵之情事,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未達須撤銷學位程度,但審定委員會要求許淑華應在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

逢甲大學指出,8月4日起陸續接獲具名檢舉本校經營管理學院畢業生許淑華之碩士論文疑似抄襲案件,依據本校「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規定,立即進入處理程序;教務處於8月12日完成形式要件審查,正式成案並發函經營管理學院。

校方指出,經營管理學院依規定於10天內,由院長召集,聘任3位校外學者專家(其中包含一位具法律背景)、2位校內教授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審定委員會共計召開4次審查會議,期間指導教授、被檢舉人及關係人除提出書面說明及相關佐證資料外,並出席審查會議,進行口頭說明及答詢,逐字稿均經當事人確認簽名。會議過程全程綠影,委員均簽署保密和迴避聲明書,且針對各自專業領域提出報告,過程嚴謹。

要求本學期完成論文修正 送校備查

校方指出,依據審定會議報告內容指出,經審視許淑華學位論文(共計227頁)與關係人研究報告(共計32頁)兩者內容、章節之安排,及其論文核心包含研究動機、研究問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訪談資料分析及研究發現等,皆有差異。此外,許淑華的學位論文完成於關係人研究報告公布之先。基於審定委員之共識決,判定該論文之原創應屬於許淑華,惟許淑華的學位論文仍存有引用瑕疵之情事。

被檢舉人之學位論文經審定,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程度,根據「逢甲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九條規定,審定委員會依權責做出「被檢舉人於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之決議。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碩士學位論文被指涉抄襲案,逢甲大學歷時兩個月審查,今完成審查程序,確認許淑華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資料照,記者謝介裕攝)

許淑華論文涉抄襲案,逢甲大學審定結果出爐,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程度。(圖:擷自逢甲大學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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